政府网站经商涉嫌干扰法治
发布日期:2015-05-12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政府网站都是正儿八经的动态消息。近日,记者发现,一些市政府的官网上也有商业广告,有民营医院广告、购物中心、卖手机、银行广告等。而早在2012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广东省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有的市在政府官网还放了酒店360度总统套房的全景图。
从各地回应看,政府网站经商发布商业广告,多是出于经费不足的无奈之举,但不论理由看上去多么正当,都难掩向企业摊派的本质。
先从政府网站运营经费看,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可见,政府网站运营经费保障是有中央文件支持的,政府网站运营部门缺少经费,完全可通过正当途径获取,而不是把手伸向企业的腰包。
再从政府网站的性质看,政府网站是我国各级政府机关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既然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组成部分,就理所当然应当遵守“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法理精神。而对于政府网站经商发布商业广告,相关法律不仅没有授权,而且地方有明确禁止规定。2012年出台的《广东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在商业机构以虚拟网站方式建网,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建网。应该说,政府网站经商发布商业广告,是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从政府网站的运营情况看,由于有些政府网站并非专业门户网站,不仅安全维护能力较弱,甚至成为黑客攻击的对象,而且网站信息更新、回应也不及时,被称为沉睡网站,这决定了一些政府网站浏览量有限,投放广告的价值小之又小。
由是观之,政府网站之所以能在残酷的广告市场分得一杯羹,企业相中的不是政府网站的商业价值,而是忌惮网站背后的政府权力。毫不隐晦地说,政府网站经商成功,也是一种摊派。
商业广告上了政府网站,就如同攀附上了权力。即便广告违法,鉴于发布广告的载体是政府网站,执法部门也担心投鼠忌器。更令人担忧的是,政府网站是政府形象的展示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的网站,如今商业广告乱飞,很容易让人产生政府履行职能掺杂了商业利益表象,影响了政府形象。
当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部署,从2015年3月至12月,对全国政府网站开展首次普查,有效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笔者认为,对政府网站经商乱象也应当纳入普查范围,一旦发现经商行为,根据性质、情节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净化政府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