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政府网站内容需分享至微信微博
发布日期:2015-05-29
沈阳市政府昨日发布《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政府网站在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之外,尤其强调政民互动。
政府网站将以积极的姿态迎合市民的阅读习惯。意见指出,政府网站要增加分享功能,信息页面能够向主要社交媒体(QQ、微信、微博等)提供分享服务。下一步,还将以沈阳市政府网站客户端为统一的平台,全市政府网站集中面向公众提供移动互联网服务。目前沈阳市政府网站首页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客户端,只提供安卓版。
意见指出,除涉密事项外,在第一时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市政府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市政府制发的公文要自印发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级政府网站动态信息要保持每日更新,常态信息要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完毕。
政府网站还将向机构和专家约稿,进行政策解读。意见指出,政策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要推出相应的解读评论文章、专家访谈、背景和案例、数据和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政策解读信息。
沈阳市将建立“网络回应人”制度,各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回应工作,坚持工作日在线值守,对市民诉求实时分转,限时办理。这意味着市民有待解决的问题,通过相关部门官网反映将更快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