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民生政务信息24小时内上网公开
发布日期:2015-06-05
规范性文件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已建成的原则上由县级政府在2017年底前有序组织关闭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信息发布,涉民生重要政务活动信息24小时内上网公开。同时,加强在线互动交流,领导信箱类栏目要确保有效来信办理率达到100%。
加强信息发布更新。《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其中,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规范性文件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建设的重要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政府研究制定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政策制定部门在政策出台时,
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以发布文字稿、制作图表图解、邀请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解读。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在线互动交流,包括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交流栏目建设。开办访谈类栏目的,市(州)政府网站每年不少于6次,其他网站每年不少于3次。调查类栏目要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公众关切事项,定期开展意见征集,市(州)政府网站每年不少于6次,其他网站每年不少于3次,并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及运用情况。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实施意见》提出,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已建成的原则上由县级政府在2017年底前有序组织关闭。县级政府要充分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加强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资,已建成的网站在3-5年内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省、市(州)政府部门要加强内设机构网站整合,原则上一个部门只保留一个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