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普查监测说明
发布日期:2015-07-16
关于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检查的说明(暂行)
为统一普查标准,现对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中各部门(含国务院各部门、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部门、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所属部门)网站涉及“信息公开目录”的检查范围、监测内容、扣分方式等进行如下说明。
一、检查范围
部门网站建设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一般包括本级部门(含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级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两个层级。可由本级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统一建设,也可链接上级或下级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建设的信息公开目录,普查工作原则上对上述信息公开目录均进行考察。
二、监测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办秘函[2009]6号)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基于主题、机构、体裁、服务对象、组配等分类,是根据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对目录内容的不同分类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查阅。无论采取何种分类体系,每一个子栏目下均应做到及时更新维护。
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考察点详细说明如下:
1.空白栏目:空白栏目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须严格杜绝的问题,部门网站中整合的本级部门、下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均应确保无空白栏目。若根据“三定方案”或工作实际情况,经核查确实未产生信息导致部分栏目无内容的,应在该栏目信息展示页面上备注说明。
2.更新及时性:普查指标已经明确更新频率的,应严格按照指标要求进行更新,这类信息包括:动态、要闻类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等;其他内容应根据目录分类体系和信息内容属性综合判断内容更新频率,例如:以主题关键词(通常包括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等)、文种体裁(通常包括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函等)等为分类依据的栏目,属于“基于社会公众基本认知应该更新的栏目”,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认知判断内容更新频率(与判断“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栏目的原则相类似,详见http://www.gov.cn/wzpc/2015-06/10/content_2877091.htm)。
3.内容准确性:应关注信息公开目录中基本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例如:政府机构合并、调整后,目录中涉及到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变更,避免出现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和职能等不准确的问题。
4.链接可用性:部门网站中链接上级或下级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建设的信息公开目录的,应确保链接可用性。
三、扣分方式
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扣分为本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扣分汇总,总扣分不设上限。
例如:某市气象局除建设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外,还整合了各区县气象局信息公开目录链接,则该市气象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在考核时除需计算市气象局目录扣分外,还应计算所链接的区县气象局目录扣分。
两类目录扣分方式稍有差别,具体如下:
(一)本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本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关注空白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链接可用性问题,按问题发现个数累计扣分,扣分不设上限。
例如:某市气象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中,有2个栏目存在问题,具体问题类型、数量和扣分计算过程如下。该市气象局本级信息公开目录总体扣25分。
(二)下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下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仅需关注空白栏目和链接可用性问题,按问题发现个数累计扣分,每单位最多扣10分,全部下级部门政府总体扣分不设上限。
例如:某市气象局政府门户网站上,有3个区县气象局信息公开目录存在问题,具体问题类型、数量和扣分计算过程如下。该市气象局下级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总体扣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