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电商征税是错误的?
6月27日,北京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正式开展,中国内地首张电子发票在京东手中诞生。
7.1日下午消息,苏宁易购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今年八月份,电子发票应用在苏宁易购等三家电商企业正式试点,电子发票开具的范围将覆盖所有的销售商品。
电子发票的诞生也让市场再次担心,它将会是网点征税的前兆。其实网店征税的事情也说了好几年了,但一直还没实行,在2011年6月份,武汉市国税局就开出了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张,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2010年营业额上亿元,各种税加起来要缴纳430余万元。最后这件事听说也是不了了之。不征税有可能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未来发展方向及国计民生,政府征税是可以理解的,为了GDP,为了财政,为了规范各种经营行为,为了打击假货水货。
政府不应对网店征税,还应该拿出至少1000亿,给每家做得好的网点进行创业补贴!
如果政府能够如果能够支持那些网店创业的人,我相信带来的经济效益会大大超出对几百万家网店纳的税,并且是几十上百倍的差距,社会会更加的和谐,政府的公信力度也将越来越好。
税率了解及征税的意图
我国《税法》规定只要在中国境内从事销售、加工货物等行为都应交税。网上店铺与实体店相比,只是销售模式不同,但都发生了交易行为,网店也应缴纳相关的税费,其中个体工商户只需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而企业性质商户除缴纳增值税外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社会电商交易总额超过50000亿元。专家们一直探讨的是如何让针对网络销售这一块,其中大部分是活跃在淘宝网上的中小卖家,淘宝一家占了大概10000亿规模。10000亿是什么概念?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2年国民经济情况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19322亿元,一万亿已经占到了中国GDP的2%左右了,未来3-5年内,这个比例将提升到6-10%,以这个数值的基础来纳税,其收益可想而知。
小卖家为什么不愿意交税?
最近网店征税这个事情重新热了起来,是因为人大代表苏宁董事长张近东点燃了导火线。张近东在参加某会议上称,淘宝等网站号称万亿交易额,其创造的价值和纳税远远不如苏宁。淘宝有700万卖家,交易额1.2万亿,平均一家年收入仅有十几万。如果利润率是10%,那么一家C2C赚的钱还不如农民工多。张近东基于生意人的角度,基于粗浅的数据理解,而提出了开网店不如农民工赚得多的观点。
现在开网店不像起初流行的时候,网线一插,只管坐在家里数钱,市场的竞争力越来越激烈,小卖家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如果一定要多网店进行征税,其实弊端很大的,那些利润薄的就没法生存了。
不征税,而是扶持网店创业的好处
把国家比做一家企业,而网店比做企业员工的话,这时候不应该征税。电子商务正处于发展阶段,企业正处于拼搏阶段,为了留住员工,应该给员工发福利,以此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业绩。征税的话,绝对有可能产生一个现象:大批干淘宝的个体户纷纷失业,摆地摊也比干淘宝强,而且还不用交税。相反的,不征税反而给做得好的网店每家补贴1万元创业基金(举例数字),好处显而易见: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中国投入创业的人更多了,经济发展更迅速了,GDP自然而然也就提升了;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创业开网店成为每个家庭的首选出路,知识和技能都提升了,心里踏实了,活得更有奔头了,对政府也增加了信心与信任,整个社会将会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