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摘要: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北纬35°41′~37°26′、东经118°10′~120°01′之间,南依泰沂山脉,与临沂、日照两市相邻,北濒渤海莱州湾,东与青岛、烟台两市相接,西与东营、淄博两市为邻。
潍坊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fang.gov.cn/
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北纬35°41′~37°26′、东经118°10′~120°01′之间,南依泰沂山脉,与临沂、日照两市相邻,北濒渤海莱州湾,东与青岛、烟台两市相接,西与东营、淄博两市为邻。地扼山东内陆腹地通往半岛地区的咽喉,胶济铁路横贯市境东西。直线距离西至省会济南183公里,西北至首都北京410公里。全市总面积16140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0%。潍坊市现辖潍城区、奎文区、坊子区、寒亭区,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以上均为县级市),昌乐县、临朐县4区6市2县;另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全市常住人口923万,是世界风筝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
2013年完成生产总值(GDP)442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6%。一、二、三、四季度GDP分别增长10.9%、10.6%、10.6%、10.6%,呈现平稳发展趋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3.1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2297.4亿元,增长11.5%,其中工业增加值2063.2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1690.2亿元,增长11.4%。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96%、61.17%和35.87%,分别拉动GDP增长0.3、6.5和3.8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47943元(按年末汇率折算为7864美元),比上年增长10.2%。三次产业比重由2012年的9.73∶53.99∶36.28调整为9.8∶51.97∶38.23,三产比重提高1.95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3年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生产总值完成情况:潍城区208.65亿元,寒亭区(含经济开发区)170.27亿元,坊子区116.09亿元,奎文区200.89亿元,青州市504.27亿元,诸城市642.72亿元,寿光市701.28亿元,安丘市247.94亿元,高密市501.36亿元,昌邑市326.5亿元,临朐县205.55亿元,昌乐县238.4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08.5亿元,滨海经济开发区220.41亿元,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22.98亿元。
非公有(民营)经济发展稳中有升。全市非公有(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46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55.5%上升到55.9%。全市非公有(民营)经济户数41.3万户,增长12.3%;从业人员192.0万人,增长5.0%;注册资金2566.7亿元,增长15.7%;纳税额450.8亿元,增长13.2%,占全部税收比重76.6%,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物价水平小幅上涨。2013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涨幅比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分别上涨3.6%、2.2%,交通和通信类、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分别下降0.5%、0.1%、0.1%、0.1%。衣着类、居住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上涨3.5%、0.5%、0.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分别下降3.2%和1.6%。
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据抽样调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86元,比上年增长10.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482元,增长8.6%,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0.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7平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13273元,增长12.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556元,增长14.3%,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9.3%。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38.2平方米。
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实现城乡就业24.9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4.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3.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8%。大学生创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在中心城区建设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全市规范认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9家,大学生创业园6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园区13家。
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企业五项社会保险扩面净增19.1万人,社保基金总收入160亿元。继续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连续第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市25.4万名退休职工人均月增223元,增幅达到14.5%。调整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3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大病总报销额度达到100万元,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30元。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新增养老床位9600张,争取726亩省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指标。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以上。中心城区和诸城、寿光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00元,其他县市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全市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和3600元以上。2013年潍坊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市。
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78458人,合法生育率97.5%,人口自然增长率2.64‰,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6.6,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5.5‰以下。据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年末常住人口922.5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