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枣庄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
枣庄市位于山东省南部,地跨东经116°48′—117°49′,北纬34°27′—35°19′。东与临沂市平邑县、费县、苍山县接壤,南与江苏省徐州市的铜山县、贾汪区、邳州市为邻,西濒微山湖,北与济宁市的邹城市毗连。东西最宽56公里,南北最长96公里,总面积4563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97%。
1961年9月12日枣庄建制为地级省直辖市,辖齐村、台儿庄、峄城、薛城4个区及枣庄镇,56处人民公社。1976年7月12日,设立市中区,将齐村区所辖部分划归市中区。滕县于1979年划归枣庄市。1983年11月齐村区改为山亭区。至1985年,全市辖5区(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1县(滕县),5个街道办事处,53个乡,32个镇。1988年5月,滕县改为滕州市(县级)。2001年3月,枣庄市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共减少乡镇30个,减少比例为33%。全市共设14个街道办事处,42个镇,5个乡。此后,全市所设街道办事处、镇、乡略有调整。2012年,枣庄市辖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滕州市等6个区(市),设18个街道、44个镇、2个乡。
截至2012年底,枣庄市户籍总人口394.83万人,其中男性205.89万人,女性188.9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3981人,人口出生率11.15‰;死亡人口21999人,死亡率5.58‰;自然增长人口21982人,自然增长率5.57‰。
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1.7亿元,增长19.0%。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大幅改观,公用事业水平不断提高。新增道路面积122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380公顷,新增供热面积217万平方米,完成供水户表改造任务1.5万户,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60公里、燃气管网92公里、热力管网68公里。置换完成天然气用户35110户,燃气普及率达到99.5%。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完成1.5万户,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9.4%。新增污水管网38公里,全市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10250万吨,服务区域覆盖全部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2.7%。新城建设完成投资约9.7亿元,新增道路面积23.4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4万平方米。实施了祁连山路绿化、榴园大道、龙潭游园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启动枣庄市双子座城市综合体项目,已完成各类投资约1.2亿元。市民中心项目进展顺利,文化中心已累计完成投资约5.1亿元。新城体育中心、枣矿城、妇幼保健院、枣庄银行、建行枣庄分行、农信社和海关商检综合服务楼7个重点项目集中启动奠基仪式,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总投资规模50多亿元。新城的城市功能逐步完善,承载能力不断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市开工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改造项目32个,涉及53个村(居),启动农房建设1.79万户,完工1.48万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721户,其中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1090户,全部完工。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60元,增长13.7%;人均消费性支出14917元,增长10.8%,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32.9%。农民人均纯收入9606元,增长14.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40元,增长11.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5.8%。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中心2529个。各类福利院拥有床位540张,年末收养人数288人。城市最低保障人数4.79万人,农村最低保障人数13.06万人。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196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2473.4万元。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47.2亿元。城乡教师工资实现统一标准发放,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800元。新农合、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平安枣庄”建设全面推进,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双拥共建深入开展,顺利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验收。公共服务和社会和谐指数居全省第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