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
微商目前尚无统一认知的定义。一般是指以“个人”为单位的、利用web3.0时代所衍生的载体渠道,将传统方式与互联网相结合,不存在区域限制,且可移动性地实现销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个体行为。简单的说,微商就是资源整合。
微商包含微信电商。微信仅仅是微商的一个小的组成部分,是其中的一个媒介载体。
微商最近很火,很多人把通过微信开个小店就当成了“微商”,并且与淘宝相提并论,俨然自成一派。实际上,微商并非“微信电商”,更不是仅仅指微信小店,微商指的是在移动终端平台上借助移动互联技术进行的商业活动,或者简单的指为通过手机开店来完成网络购物。
微商与传统电商的区别
推广成本低
与传统电商相比,微商的推广成本更低。例如,在百度上做一个关键词竞价每个点击成本从10块钱到几十块钱不等,而这只是点击费用,不一定能形成成交额。但在微信朋友圈中,理论上一条微信可能同时被5000人看到,而微信的流量成本要低很多。
微商是以人为中心
相对传统电商的以商品为中心,微商则是以人为中心。移动互联网时代是社交的时代,人与人的关系才是最核心的东西,通过关系获得信任,通过信任卖出商品是关键所在。但社交购物的微商时代,追求的是关系深度,不一定要有太多的客户,只要维护好粉丝,就能形成多次转化。
优点
投入小、门槛低、传播范围广、足不出户便可推广与销售、只需个体行为等特点,满足了大多数有意愿自己做点生意,却不敢轻易尝试实体性创业,亦没有太多资本投入,也不熟悉企业运营的个体。
它弥补了传统市场与电商市场的渠道费等高成本、短促人员高管理要求、投入成本回收慢等问题,不仅可以快速铺开销售渠道,还可以用低成本迅速将广告铺开。
争议
品牌商对微商运营不了解
微商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尽管其具低成本、回款快等特点,但由于其门槛低、要求不高、个体行为等原因,给品牌商带来了运营管理上的难题,经常能看到某些微商为了现金流低价倾销、串货,为了利润混入假货,侵害其他微商、商家、甚至客户的利益,随着时间的积累,很多微商及客户会对商家品牌产生质疑,导致品牌疾速死亡等现象。
用法不当,刷屏不断,引人反感
微商大多数人认为就是刷刷朋友圈,基于微信朋友圈推广,而朋友圈是社交平台,更是一个私人圈子,大多数人上朋友圈是为了利用碎片化的时间了解朋友的最新动态,拉近朋友间的距离,看看新奇特的事物,或者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去学习与分享。发布一两次产品,大家可能会觉得新鲜,但简单粗暴地反复刷屏,则会引起朋友们的反感,进而屏蔽甚至删除其朋友圈关系。这就好比,电话是用来达成人与人之间沟通的,但很多企业却用电话营销这种手段推销产品,我本人几乎每天都会接到3~5个推销电话,接到这样的电话,我基本都会在1~3秒种之内非常不礼貌地直接挂掉电话。关于微商从业人员如何做好微商,即能拓新,又能维旧,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我会在下一篇小结中介绍一些合理的、不让人反感的做好微商之法。
大量非法暴利的三无产品混入
一方面,很多不法商家,没有资本、研发和生产实力,利用微商渠道的隐蔽性,不易监管,市场混乱等特点,生产、销售主流市场明令禁止的产品,利用效果好、价格低等噱头,不断圈钱、跑路换品牌重新圈钱;另一方面,微商从业者缺失法律法规常识,贪图效果好、利润高的产品等客观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三无产品的流入。而这些三无产品往往伪造质检文件,以明显的效果快速占有市场,而当消费者身体出现不适,媒体曝光后,却找不到生产厂商。例如“泰国童颜神器”,在媒体曝光其“扒皮膏”铅汞超标1万倍后,国家监管部门却找不到其生产厂家。其实,在非主流市场上,存在着很多这样的不良商家,只是他们大多没有被曝光,如前两周我接触的两个品牌,一个对外宣称是法国产品,香港监制;另一个号称英国伦敦出品,北京总代。从包装上来看,此二者均是全英文包装,无中文标识,号称英国出品的这个品牌,在伦敦的产地是一处公寓房间;而来自法国,香港监制的产品,更是连厂家联系方式都没有。